日期:2023-05-15 06:13:41 来源:北京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各位家长:
按照市区教委对大学教职工子女入学的招生工作要求和日程安排,非海淀户籍及房产的教职工和科大集体户的教职工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进行子女入学审核工作,请适龄儿童家长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信息采集
(资料图)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5月11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按各区县的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二、本次材料提交的适用范围
1.北京科技大学聘用合同制或校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子女,且子女户籍和家庭房产均不在海淀区,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2.北京科技大学聘用合同制或校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子女,且子女具有北京科技大学集体户口,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跨区教职工子女提交材料目录
1.全家户口簿复印件3份(须有户口本首页);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复印件3份;
3.父母双方结婚证复印件3份;
4.适龄儿童实际居住证明(房本或租房协议)复印件3份;
5.大学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份;
6.父母双方签字的信息采集表3份,家长从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信息采集表”;
7.科大教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3份。
四、科大集体户教职工子女提交材料目录
1.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集体户口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全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适龄儿童实际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自购房提供房产证或网签协议、购房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2)租个人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六年一学位知情同意书(见附件1,下载后打印并签字);
(3)租北科大周转房的,提供与房管处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五、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一)科大集体户教职工子女入学材料
1.提交时间:5月12日上午8:30-11:30
2.提交方式:现场投递。
请家长将以上材料按目录顺序整理至一个文件袋中,于以上时间段递交到北京科技大学附属小学西门处。并在文件袋中注明以下信息:
儿童姓名+教职工姓名+教职工工号+教职工所在二级工作单位(如xxx学院,xxx处)+手机联系方式。
具体地址: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院内东北角,从北京科技大学东门进入到院内附小西门。建议家长到校投递材料时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
(二)跨区教职工子女入学材料
1.提交时间:5月12日下午14:00-17:00
2.提交方式:现场投递。
请家长将以上材料按目录顺序整理至一个文件袋中,于以上时间段投递到北京科技大学附属小学西门门口的投递箱中,并在文件袋中注明以下信息:
儿童姓名+教职工姓名+教职工工号+教职工所在二级工作单位(如xxx学院,xxx处)+手机联系方式。
具体地址: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院内东北角,从北京科技大学东门进入到院内附小西门。建议家长到校投递材料时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
六、注意事项
1.中心将科大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审核材料汇总后,统一交到海淀区学院路学区管理中心进行线下审核,审核之后再通知各位家长取回原件,审核过程中如有问题将及时通知家长。
2.请各位家长先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陆网址:yjrx.bjedu.cn)如实进行网上基础信息的填报。内容不符将影响正常审核,对伪造材料等情况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监护人未先注册信息,学区将无法进行审核操作。
3.集体户入学材料线下审核通过,接到审核通知短信之后,才能打印《信息采集表》,请耐心等待。
4.家长应如实上交上述材料复印件,按序排好,装在文件袋中上交。
5.教职工在职工作证明不用教职工单独去人事处开具,由基础教育管理中心统一到人事处开具。
6.如果教职工子女属于其他单位集体户,其入学材料审核请咨询该单位集体户负责机构和属地教委行政机构。
七、温馨提示
此通知仅面向跨区教职工子女和科大集体户教职工子女,其他情况的教职工子女入学材料审核请另行关注OA网通知。
八、咨询电话
1.学院路学区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239365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2.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2333820,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3.科大附小咨询电话:62332251/62332209,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4.手机或微信咨询:13269272857(微信同号),咨询时间:8:00—21:00。
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
知情同意书
姓名(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坐落地址:
本人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号码:),依法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本人已了解海淀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对租房的适龄儿童有如下要求:
2023年,海淀区继续执行“六年一学位”政策:将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信息与2018年以来该登记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登记地址对应住房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本人同意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用本人的此套房屋地址为其子女办理入学。
房主签字:___________
2023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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